新疆克拉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克土告字[201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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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新兴路以西、南环路以北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按土地现状条件起始价: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标人须在中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建设用地项目履约保证金(建设用地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土地成交价款的**%收取),并在中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期付清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结束后,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冲抵出让金价款;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其他规划条件要求按市规划管理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中标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予以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中标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中标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国土资源交易大厅 获取 招标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在 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年**月**日在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开标。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投标,且投标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方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意参加招标的,需持企业或组织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证件,到我局填写竞买申请书、索取有关文件。*、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招标文件,以出让地块招标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联 系 人:付小娟联系电话:***********开户单位: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开户银行:中行林园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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