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关于通知无锡巨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接受调查(询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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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年**月*日对你单位涉嫌未依法承担所售商品房相应的质量保修责任案进行立案调查,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联系你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现通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到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室接受调查(询问)。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惠山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联系电话:****-********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