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志诚大道铁路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2012-4545]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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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诚大道铁路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 至 ****-**-** **:**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单位名称广******************投标价(万元)***.******.***.******报价得分***.******.***.**诚信得分***.******.***.**综合得分***.******.***.**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李志远/粤************向群/粤************程灿/粤************ ******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主)******(成)广******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号凯达楼B栋***室;联系电话:********;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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