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关于印发《青川县乡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印发《青川县乡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 **:** 字体:[ 大中小]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乡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川财综〔****〕**号)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青川县乡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严格按照《目录》规定的范围和内容实施,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同时,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购买服务范围《目录》涵盖了我县公共服务领域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交通运输、水利管理、农业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在《目录》范围内选择适宜的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三、购买服务方式政府购买服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对于具有特殊性、不符合政府采购条件或购买金额较小的服务项目,经我局批准后,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四、实施步骤*.项目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需根据实际需求,向我局提出购买服务项目申请,明确服务内容、预算金额、承接主体资格条件等。*.项目审核: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符合《目录》规定范围和要求。*.项目采购:审核通过的项目,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确定承接主体。*.合同签订:采购完成后,乡镇人民政府将与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实施与监管:承接主体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乡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成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强化资金保障。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特此通知。附件:青川县乡镇人民政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青川县财政局****年**月**日附件下载下载附 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