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5日拟作出的泸州壹宝家居年产200万件铜配件饰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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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泸州壹宝家居年产***万件铜配件饰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李蕾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号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泸州壹宝家居年产***万件铜配件饰品项目泸县玉蟾街道杜康路***号附*号************本项目新建一条铜饰品生产线,配套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废气处理系统、沉淀池、冷却循环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该生产线设置*台注蜡机、*台压粉机、*台*盅不锈钢搅粉机、*台*kg熔金机、*台**升真空泵、*台**盅不锈钢双温控电炉,*台*寸吸索铸造机、*台冷却机等,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铜饰品***万件。(*)废水:设备冷却水、石膏清洗水经处理后进入循环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能再使用的设备冷却水、石膏清洗水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所有废水严禁外排。(*)废气:设置封闭的搅拌、压粉车间,石膏搅拌、压粉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熔铜、浇注废气工序处设置集气罩并沿集气罩四周设置垂帘,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打磨所用双位执模机操作台设置整体密闭罩,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加工车间密闭,下料、数控机床加工金属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及时收集。 (*)固废:纸箱、包装袋等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滤筒除尘器中的废滤芯由厂家定期更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土壤和地下水:对固废暂存间、化粪池及厂区地面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环境风险: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防控体系,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