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汉滨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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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评标结果如下:I标段:江北项目区寇家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I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榆林******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康市长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康市******拟定中标人:榆林******Ⅱ标段:江北项目区寇家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Ⅱ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康市长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康市******拟定中标人:安康市长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Ⅲ标段:江北项目区谢家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渭河工程局拟定中标人:******IV标段:黄石滩项目区桐车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市******第三中标候选人:******拟定中标人:******V标段:黄石滩项目区后淌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拟定中标人:******VI标段:谢家沟、寇家沟及桐车河小流域水保造林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康市******第二中标候选人:石******第三中标候选人:安******拟定中标人:安康市******注:一、公示期为七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关单位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投诉书。二、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联系人:****-*******汉滨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