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某基地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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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基地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第*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我公司代理某基地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的招标工作,经与招标人确认,现发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和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调整: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仟叁佰零肆万捌仟玖佰零贰元捌角贰分(¥********.**元)含各单位工程最高限价(详见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交易系统后台,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及雷同电子投标文件处理条款; *、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结算方式部分新增:(*)工程费用取费和计算标准依据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版)等五部计价定额(黔建建通〔****〕***)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号)等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如国家有最新现行文件规定的,则执行现行文件规定;(*)主要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贵州省造价信息》(黔南州地区)算术平均价执行;缺项的,参照《贵州省造价信息》(贵阳地区)即到工地价格执行,主要材料价格,在黔南州地区及贵阳地区都无造价信息价的,由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主材价格必须要按照“价格和价值对等,价格不能偏离价值”的原则来确定。 *、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在项目签订合同时,如果投标人部分工程量单价报价超过预算审核单位核定的单价时,将严格按照预算审核单位核定的单价进行签订;低于预算审核单位核定的单价时,执行投标人投标所报单价。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要求和配套文件要求,并遵循市场规则进行报价,如因投标人忽视,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新****** ****年**月**日 文件预览:澄清内容.pdf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招标资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