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连云港市新浦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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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新浦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环卫车辆(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环卫车辆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现场备查);*.投标人必须为注册生产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厂家; *.必须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合格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联系人:邹亚驰,联系电话:********)。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必须另外提供的资料为: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在同一页纸上),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三;四、投标报名时间:按“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年*月**日**:**以前送至或传真至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号市行政审批中心***室项目联系人处。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年*月**日起招标文件下载地点: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用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在“标书管理”的“下载标书”里下载。关于注册登 记:投标人首先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相片(相素*******、jpg格式)发到政府采购管理处张主任的电子信箱(******),由张主任审核通过后即表示注册成功,联系电话****-********。项目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汇票和支票)其他有关事项:*、请在开标前将保证金交至连云港市采购中心银行账户上。*、本中心(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保证金若为“现金解款单”,请将原件在开标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处换取收据。*、关于投标保证金如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联系项目经办人。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上午*:**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年*月*日上午*:**至*:** 至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号市行政审批中心***室签到; ****年*月*日上午*:**至*:**交至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号市行政审批中心*楼开标厅。投标文件接收人:刘佳 其他有关事项:无七、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行政审批中心*楼开标厅其他有关事项:无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号市行政审批中心***室 邮政编码: ******标书款汇款地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帐号: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营业部 *********************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采购人联系人:韦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一:投 标 报 名 表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新浦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投标单位地址邮 编投标单位联系人电 话电子信箱传 真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前备注: 单位盖章: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年*月**日**:**之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购买标书。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附件二(此申请书在同一页纸,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 编号: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查询联) 编号:人民检察院: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特此申请查询部门、单位:(印)个人:年 月 日附件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检察院:因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承诺单位(个人):承诺单位经办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