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丁桥**办案功能区物联网管控系统及配套智能设备项目的单一来源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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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content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丁桥**办案功能区物联网管控系统及配套智能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丁桥**办案功能区物联网管控系统及配套智能设备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丁桥**办案功能区物联网管控系统及配套智能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拟建的是以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智能化物联网配套改造系统及设备,用于刑事办案,案件信息属于**秘密,应满足公安机关办案的保密要求。*、该项目必须与浙江省公安执法办案平台、电子签章系统等无缝对接,涉及的主要产品及解决方案******为浙江公安机关业务专用定制研发,具有唯一性。另该项目建设需完全按照浙江省公安厅确定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设置示范点要求进行,与看守所和其他已建成**的配备,保持一致。*******是一家专业从事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智慧化及刑事司法大数据应用(支持)******,是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二期项目及浙江省公安厅电子签章系统项目的唯一承建商,其建设方案满足该项目的采购要求,且具备类似项目的建设经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号*层***、***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高董华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海宁市丁桥镇镇中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宁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硕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M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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