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灌南县工挂[2013]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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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灌南县人民政府批准,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增价规则及幅度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 GNJ*********-*堆沟港村黄姚村*****工业化工*.**≤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万元)GNJ*********-*堆沟港村黄姚村*****工业化工*.**≤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万元)GNJ*********堆沟港村董沟村*****工业化工*.**≤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万元)*、编号:GNJ*********-*建设内容:投资强度:****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编号:GNJ*********-*建设内容:投资强度:****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编号:GNJ*********建设内容:投资强度:****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灌南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具体地块的竞买资格及要求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对上述地块已提交预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参加本次公开出让活动,且报价不得低于预申请承诺的价格。 有意竞买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咨询、报名。报名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⑴竞买申请书; ⑵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⑷委托竞买,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⑸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⑹自然人竞买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⑺县国土资源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印章。竞买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地块编号:GNJ*********-*;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挂牌时间:****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地块编号:GNJ*********-*;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挂牌时间:****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地块编号:GNJ*********;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挂牌时间:****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 *、成交者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所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金,并约定成交价的**%为定金。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于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在成交之日起**日内,竞得人与灌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下列时限内向灌南县国土资源局提交有权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定金按**%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个月,情况特殊的,由省国土资源厅会省有关部门确定;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个月;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个月。 *、竞得人须按属地管理的规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联系电话:****-********联 系 人:潘慧玲 廖惠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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