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眉山市2024年度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巡查和保密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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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年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巡查和保密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测发〔****〕*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年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巡查和保密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年**月至****年**月,具体检查时间于检查前*日通知被检单位。
二、检查内容
检查测绘资质单位****年*月后承担并完成的眉山市域内的基础测绘地理信息项目、重大工程测绘项目及实施“多测合一”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不少于**项。
确定的成果质量检查项目中由注册在本市的测绘资质单位完成的,一并对测绘资质单位开展资质巡查和保密检查。
三、组织实施
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县(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同,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被检单位做好有关工作。质量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巡查和保密检查工作联合推进,同步开展。
四、工作要求
被抽检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需要,在人员、仪器设备、资料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主动提供抽取的测绘项目相关技术文档(如: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验收报告等)、过程记录(如:仪器检定、软件验证、各级自查记录等)、成果等。
被巡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测绘资质巡查和保密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检查结果处理
我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并作为各级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和测绘市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将不合格的检查结果依法纳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不良信用信息管理。对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单位,依法作出处罚。
对测绘资质巡查和保密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测绘资质条件的,应依法核减相应业务范围、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测绘资质证书;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