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BSZFCGDL2013-05施甸县民政局救灾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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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ZFCGDL****-**施甸县民政局救灾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受施甸县民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号、**号、**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对本次采购的救灾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施甸县民政局救灾粮采购二、谈判内容:施甸县民政局救灾粮采购清单中所列相关产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三、施甸县民政局救灾粮采购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要求*粳米**万公斤国标三级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的合法企业;*、投标供应商应满足项目产品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所投产品供应商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单位介绍信;*、请按第四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六、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七、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八、其它事宜*、投标报名时间:*个工作日(****年*月**日至*月**日下午**时**分),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建设路 ***号(旧车交易市场*楼)*、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名称: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开户银行:******施甸支行账 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保山城北支行账号:**** **** **** **** ***电 话: ****—******* 邮 编: ******E-mail:******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