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临沂市东外环道路开发区段路基及小桥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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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东外环道路开发区段路基及小桥涵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上述工程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临沂市东外环道路开发区段路基及小桥涵工程,北起河东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交汇处,南至南外环,规划建设为一级公路,路面宽**米,路基宽**.*米。全长约*****米。(详见施工图纸)*、标段划分:一标段:朝阳街道辖区:桩号k**+***至桩号k**+***二标段:梅埠街道辖区:桩号k**+***至桩号k**+***.****、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期: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二、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承包人,均可对上述全部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三、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市政或公路施工貳级以上(含貳级)施工资质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四、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携带如下证件于****年*月**日**:**时前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名都国际四楼招标办公室办理投标资格预审手续。(*)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所需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得更换;(*)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工程所需人员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或****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施工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为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书面证明(证明项目经理施工本项目)、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证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原件、复印件留存)(*)施工企业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违纪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外地企业进临备案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必须胶装)一式四份,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五、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向******交纳******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名都国际***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时间:****年*月**日**时前,过时不予受理。联系 人: 高靓 郝惠婷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