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通知公告】关于转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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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前金所平台”案集资参与人: 现将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粤****执*****号)转发你们,请知悉。 顺义区打非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公告 (****)粤****执*****号 本案待退赔集资参与人: 本院依据(****)粤****刑初***、***号生效刑事判决,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余军、鲍贺、深圳******、黄明、谭均君、范治强、高磊、岳少君、马成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案(“前金所平台”案),现依法发放案款。涉案待退赔总金额为*********.**元,待退赔集资参与人为****人,本次发放案款为*******元,按约*.**%的退赔比例发放给上述集资参与人。 现以公告形式通知集资参与人办理领款手续,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实名验证通过后,进入“地方特色-涉众案件登记”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集资参与人申报的银行账户需为本人名下常用的I类储蓄账户,经核实集资参与人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本院将分批划付;对虚假申报、冒领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附件*已对集资参与人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汇总解答,请查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深圳移动微法院涉众案件领款人身份信息采集操作手册.pdf 附件*:常见问题解答.pdf 附件*:收款账户确认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