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兴山县2011年度灾毁复垦项目(古夫镇深渡河村)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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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按兴山县财政局兴财发采 [****]***号文要求,兴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招标人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兴山县****年度灾毁复垦项目(古夫镇深渡河村)施工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建设规模:浆砌石挡土墙***立方及清淤等。 *、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工程建设地点: 兴山县古夫镇深渡河村。*、工期: **日历天。*、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的标准。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具有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年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单位登记备案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注册地不在兴山县的投标人必须办理兴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的年度备案证;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要求:必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或、水利或市政工程,且为在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网进行网员登记时备案审查合格的人员,并加贴宜昌市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证书防伪标签;(**)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附以上原件及原件清单一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抽签审查小组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因办证、遗失、年检原因而无法提交上述原件资料的,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的地(市)级以上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理由属实的有效证明原件,未合理说明理由的证明无效。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登陆http://***.******.***.cn下载)、身份证等证件按照《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网员登记办法》(登陆http://***.******.***.cn下载)的要求至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领取密匙)后,凭密匙登录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http://***.******.***.cn),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元(人民币)。【没有办理一年期网员的投标申请人可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登陆http://***.******.***.cn下载),携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至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办理临时网员登记手续(领取密匙)】五、投标申请人须在****年*月*日**:**前登录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http://***.******.***.cn)通过网上商城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六、书面投标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 *月*日上午*:**时,书面投标资料提交到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号),由兴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接收,逾期送达的书面投标资料将被拒收。七、本项目采用抽签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号)三楼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年*月**日。十、 招 标 人: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兴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 地 址: 兴山县香溪大道**号联 系 人:袁选虎 联 系 人: 刘波电 话:***********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