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襄城河两岸景观带绿化工程Ⅱ标段(东营北路--振兴北路)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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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当涂县城建工程综合开发办公室工程名称 襄城河两岸景观带绿化工程Ⅱ标段(东营北路 --振兴北路)招标方式 公开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 (元 ) *******.**中标工期 (天) **注册建造师 徐江华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 **时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投诉方式 县纪委(县监察局): *********** 县招管局: *********** 招标人: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此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日内作出答复。未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直接向招标监管部门投诉的,招标监管部门不予受理。二、 投诉人对招标人答复异议情况不满意的,可向招标监管部门书面投诉。三、 投诉人对招标监管部门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县纪委(监察局)投诉。四、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五、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上述相关部门均可不受理。六、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