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人民检察院“二房一中心”建设工程室内灯具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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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检察院“二房一中心”建设工程室内灯具项目招标公告一、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本次采购范围为长兴县人民检察院“二房一中心”建设工程室内灯具项目的供货及伴随服务。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三、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有招标产品(灯具)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独立的法人企业,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万人民币,如为供货商,其注册(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外资参照本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公布汇率中间件换算,上同。)四、报名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在浙江长*********室(长兴县龙山新区招投标中心)报名。注意事项: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查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上述约定的时间、地点报名。、联系方式采 购 人:长******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县前街***号联 系 人:徐工、段工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