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4年准噶尔盆地吉南风险三维地震叠前深度成像及目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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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准噶尔盆地吉南风险三维地震叠前深度成像及目标落实****年准噶尔盆地吉南风险三维地震叠前深度成像及目标落实项目名称:****年准噶尔盆地吉南风险三维地震叠前深度成像及目标落实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准噶尔盆地吉南风险三维地震叠前深度成像及目标落实
项目金额:***万元
资金来源:投资
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内容:完成***平方千米地震资料处理解释一体化及综合研究,提高地震资料品质,深化本地区地质认识,围绕石油地质条件综合分析,明确沉积环境及平面分布规律,优选潜力区带开展井位目标论证,推动井位上钻。项目单位:勘探事业部项目类别:服务类项目分类:三类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拟选商名称:中******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可不招标事项理由:公司所属单位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除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招标项目外,******、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具体理由:中******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是中石油内部单位,是中******油气和新能源子集团 (油气新能源板块)下辖地震资料处理解释及综合研究专业服务机构,该公司在地震地震资料处理解释一体化工程技术力量、软硬件配备方面具备独立承担该项目的能力。
****年*月**日,中************下文《关于启动****年度重点地球物理处理解释项目的通知》(油气新能源函【****】***号)(见附件),该通知确定了项目的工作量、攻关要求及投资,同时明确该项目由中******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承担。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公司《选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款规定:“公司所属单位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除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招标项目外,******、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规定,本项目可不招标;根据公司《选商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七款规定:“******已明确指定“三商”的,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情形”。
综上,建议该项目由中******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承担。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年**月**日项目单位联系方式:林明强 联系方式:****-*******采购中心联系方式:李蔺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cn其他: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