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云南省玉溪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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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于****年*月**日公开开标,并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第**标:市级平台、软件及共享系统建设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第**标:华宁县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国软******第**标:通海县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第**标:元江县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云南华日******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南京扬子******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第**标:澄江县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软******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南京扬子******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公示期说明此中标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若投标人对上述公示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书面质疑。*、未列入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根据以上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请未列入以上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投标人于公示发布*个工作日后,与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退还事宜。*、列入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①第一中标候选人需到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公证费”,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已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公证费的证明;②第一中标候选人持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已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公证费的证明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交纳“信息咨询服务费”及退还投标保证金;③交纳上述费用后,由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投标保证金;④第一中标候选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上签订施工合同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人:玉溪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华宁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局、通海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局、元江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局、澄江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川******联系人:郭杰 电 话:****-******** 传 真:****-********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及电话:杨云川 ***********云南禹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