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扫路车采购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江苏省镇江经济开******扫路车采购,谈判文件编号:ZJZC-(****)竞字第****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必须是专用车辆的生产厂家。二、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上午**:**-**:** 下午**:**-**:**地点:镇江市长江路**号广电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楼***室三、采购方式、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本次谈判确定的成交人数量:*家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谈判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四、采购范围及要求: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为江苏省镇江经济开******扫路车*辆。投报车辆应具备的以下条件: a、必须符合国III及以上排放标准; b、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 c、必须为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下发的《免征车辆购置税图册》内的产品并保证能够上牌;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五、采购人信息: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六、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和*.*万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万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七、谈判地点:镇江市长江路**号 行政服务中心*楼 第三开标室八、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九、谈判时间:****-*-**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代表(*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十、领取谈判文件联系人:陈蓓联系电话:****-******** 传 真:****-********十一、项目联系人:丁翔 杨晓寅联系电话:****-******** 传 真:****-********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