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202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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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楚高土出告字[****]**号)楚高土出告字[****]**号 ****年**月**日经楚雄市人民政府批准,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楚雄高新区****-**号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楚雄高新区彝风大道与中干道交叉口东北角年限:**年容积率:*.***并且≤*.***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IB****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具体规划要求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号)为准;
*、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天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全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无需再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小时内到达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年**月**日到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在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具体规划要求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号)为准;
*、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天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全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无需再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小时内到达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 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三楼****室 联系 人:展女士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