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凤城市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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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辽宁****** 招标人:凤城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处 凤城市****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已由丹东市水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补助专项资金,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凤城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单位为辽宁******。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一、 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本次工程分为五个标段。第一标段凤山项目区内容包括:修建防渗渠道、渠系建筑物以及相关工程。第二标段爱阳项目区内容包括:修建防渗渠道、渠系建筑物以及相关工程。第三标段白旗黄旗东灌区内容包括:修建防渗渠道、渠系建筑物以及相关工程。第四标段白旗雕窝灌区内容包括:修建防渗渠道、渠系建筑物以及相关工程。第五标段白旗后营子灌区内容包括:修建防渗渠道、渠系建筑物以及相关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须于****年*月**日~****年*月**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办公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号)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副本)、项目经理证书(水利)或建造师资格证书(水利)和注册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第一、二、五标段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第三、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招 标 人:凤城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处地 址:凤城市医院街*号电 话:****-*******联 系 人:姚利刚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号电 话:***-********传 真:***-********联 系 人:张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