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湘西州司法局2012年度中央政法专项资金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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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采购中心受湘西自治州司法局的委托,拟对州司法局****年度中央政法专项资金“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编号:XXCG****-***二、项目计划:XXZC****-***三、项目名称及采购预算:湘西州司法局****年度中央政法专项资金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办公自动化设备;第二包:摄像照相设备。投标人可以选择分包中的任意一包报价,也可以所有包都分包报价。选择所有包报价的,必须分包报价,但只须一套投标文件,投标资质必须符合所投标的的最高要求。本次采购预算第一包控制在******.**元内;第二包控制在******.**元内。四、采购内容及规格型号:详见第三章竞争性谈判采购货物基本情况。五、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六、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湖南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有效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设备安装及人员培训、维修服务以及在采购人所在地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在*小时之内等;(外地供应商须出具在吉首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 为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供货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也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七、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天*:**—**:**,**:**—**:**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八、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九、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十、谈判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开始。十一、谈判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二会议室(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十二、投标保证金及递交时间。*、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万元;第二包****元。*、递交时间:****年*月**日**:**时以前(北京时间)。联系人:李浩然、刘华电 话:(****):******* 传 真:(****):*******地 址: 吉首市人民北路州财政大厦四楼十三、保证金账户及其他:户 名:湘西自治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州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湘西自治州工商银行吉首市人民路支行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