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摄像设备、电脑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3-XF-X004)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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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办[****]部门***号批复,赣******受信丰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委托,现就其摄像设备、电脑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GZJD****-XF-X***(二)招标内容: 品目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品目一摄像设备(进口产品)*批品牌:索尼详见询价文件“三、项目采购需求”摄像设备配件(国产产品)*批品牌:万迪来详见询价文件“三、项目采购需求”品目二电脑(国产产品)*台品牌:联想详见询价文件“三、项目采购需求”(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品目一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摄像设备中国总代理或区域代理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品目二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设备区域代理商的签约证明(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在赣******(信丰县桥北圣塔路**号建设银行四楼)购买,标书工本费***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打包方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单位名称)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品目一:壹仟柒佰圆整(¥****元),品目二:贰佰玖拾圆整(¥***元),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者应按成交金额的*%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持验收合格单原件、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缴交保证金凭证退还,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信丰县桥北圣塔路**号 建设银行六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赣******招标机构:赣******详细地址:信丰县桥北圣塔路**号 建设银行四楼联 系 人:何磊电 话:****-******* ***********传 真:****-*******邮 编:******开户名称:赣******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信丰分行帐 号:**** **** **** ****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