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航-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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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一)一、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名 称地 址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道义南大街**号张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室许胜********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首次公告日期沈航-网络视频监控系统LNZC****-********年*月**日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增加下表:供应商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采购项目名称 第一联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采购单位留存联系人 办公电话 传真电话 移动电话 ………………………(请投标供应商在此加盖骑缝公章)………………………………供应商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回执采购项目名称 第二联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留存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现场踏勘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现场踏勘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使用说明:本确认函用做供应商已进行现场踏勘的有效证明。其中第一联留存于采购单位,第二联原件须由供应商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未装订的投标文件无效)中,以证明已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了现场踏勘。四、重要提示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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