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土告字[2024]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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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桐土告字[****]**号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拍卖方式出让*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附表*编号项目名称出让面积(㎡)土地用途行业类别规划指标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设备投资强度(万元/亩)≥研发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桐乡市乌镇镇****-**地块******.**一类工业用地(标准厂房)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不大于**%*-**%*******.*附表*编号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年土地税收(万元/亩)≥年土地销售(万元/亩)≥出让年限竞买保证金(万元)拍卖起始价(万元)增幅(万元)***.******.***投产后*年**投产后*年*************备注:*、该地块规划建造标准厂房,项目建设完成后全部由浙江******对该地块建筑进行全部回购,回购价格为****元/平方米,回购的生产型厂房**%可分割出售,不小于**%不得出售转让;*、该地块为“标准地”出让,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桐乡市乌镇镇人民政府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桐乡市乌镇镇****-**地块建筑回购协议》,受让方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桐乡市乌镇镇****-**地块建筑回购协议》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桐乡市乌镇镇****-**地块建筑回购协议》由桐乡市乌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二、拍卖出让地块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⑷被列入桐乡市土地市场黑名单者,禁止其参与新的土地竞买,因竞买资格后审而竞得土地的,成交结果确认无效。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五、出让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二)拍卖时间:拍卖起始时间:桐乡市乌镇镇****-**地块拍卖起始时间:****年**月**日**:**时;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六、出让金缴付时间:****年**月**日前全额缴清;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八、申请方式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九、联系方式(一)现场咨询: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市康民东路**号*号楼*楼西厅),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联系人:朱先生。(二)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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