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塔山东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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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塔山东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塔山东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将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和阐述方案(即主观分)得分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更改为“应遵循下列原则:*、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含**%)范围内的评分。*、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特此澄清贵州安顺******
****年**月**日文件预览:答疑澄清公告.pdf澄清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