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交易公告]志丹县人民法院智慧法院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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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志丹县人民法院智慧法院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GK 项目名称:志丹县人民法院智慧法院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志丹县人民法院智慧法院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设备 系统建设 * 详见采购 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志丹县人民法院智慧法院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志丹县人民法院智慧法院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个月内任三个月(投标截止 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活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本项目采用线上见面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志丹县人民法院 地址:志丹县城南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志丹县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志丹县财政局五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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