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4)1429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105-5号1门、7门、15门车库及大东区和睦路99-1号511、521住宅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正文开始(****)****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号*门、*门、**门车库及大东区和睦路**-*号***、***住宅整体转让【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挂牌披露信息项目编号:GR****LN*******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号*门、*门、**门车库及大东区和睦路**-*号***、***住宅整体转让项目经济行业分类:资产类别(实物):转让方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转让方类别:自然人转让方角色:出让人价格单位:万元转让方代码:*****************E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挂牌期间:**挂牌日期:****-**-**是否自动延期:交易方式:网络竞价项目所在行政区域: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http://***.******.***/index/qrtwo.htm?id=*******ca*****efb*db**f*c*c*b***转让说明事项:*、本次转让*处房产为整体转让,不拆分。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转让方及沈交所对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本次转让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正文结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