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巢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巢告字[2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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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宗地编号土地 位置土地面积规划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 年限竞买保证金参考价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巢湖市黄麓镇张疃路以东、烔忠路以南**.*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商业、居住*.*<R≤*.*≤**%≥**%商业**年、居住** 年****万元**万元/亩 二、竞买人资格中******、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竞买登记竞买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科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以保证金实际到帐为准)。四、拍卖时间、地点*、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拍卖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五、其它*、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巢湖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地块具体拍卖条件详见拍卖文件。*、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次(含*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人,报市土委会“取消供应”,或申请采取挂牌或现场竞价方式供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巢湖市东风路***号(原区政府老楼)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阜阳路**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原市委老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方先生、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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