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中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招标项目澄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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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经营部于****年*月**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中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招标项目[采购表编号:行政(**)****]、(招标编号:****-****SZTC****)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一、原公告第四条第一款中“投标人可以分行的名义参与投标,但必须附有总行的授权声明材料”更正为:投标人可以分行的名义参与投标;二、原招标文件P**页“归集手续费率评分方法是根据各投标人的报价相对高低来确定,最低报价得**分。具体公式为:报价得分=(**-*****×Pi)×*”更正为:归集手续费率评分方法是根据各投标人的报价相对高低来确定。具体公式为:报价得分=(**-*****×Pi)×* ;三、原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承办归集业务的城市数量、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总额、承办归集业务的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总额”的城市范围均为:“地级市”。四、其他未涉及事项及内容以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五、请各投标******以示收悉(传真电话:****-********)。特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中山经营部****年*月**日――――――――――――――――――――――――――――――――――――――确 认 回 ******中山经营部:我单位已清楚上述澄清内容且无异议,我单位决定(请在括号内打“√”):(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其他投标单位名称(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