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有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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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项目编号:****—C***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招标内容:*、物业管理 数量:*支队伍*、本标所招物业管理,主要法院内安保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维修保养服务等。*、地址:康定路****号、武宁南路***号。*、概况: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部评定的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具有公安部门自行招用保安员资质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服务人员;*、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安部门自行招用保安员资质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六、报名、现场踏勘、澄清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年*月**日起(上午*:**~**:**和下午**:**~**:**)报名地点:西康路***弄*号*楼*、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下午**:**时(过时不侯)地点:康定路****号*、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递交地点:西康路***弄*号*楼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西康路***弄*号*楼八、招标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