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建设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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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拟对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产品供应商进行登记。一、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建设采购项目。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三、申请理由。江门分厅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在我市网上行政服务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扩充建设的,大部分的内容属于原系统的修建项目,原系统中的数据交换中心是基于易达讯交换平台进行开发的,为保证该项目与原系统的无缝衔接,该项目建设要求的时间比较紧迫,以及软件系统的延续性方面考虑,为保证该项目能按时按质完成,该项目只能由原网上行政服务系统的承建商******(易达讯交换平台在广东的指定唯一合作伙伴)进行建设。为保证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建设采购项目能顺利开展,本项目只能从******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四、采购项目需求。(一)采购内容: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建设(二)用途: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水平,生动、简易、方便、快捷的江门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三)数量:*项。(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具备所投报软件的开发与安装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软件的合法性。(五)完工期(交货期):****年*月底。五、拟邀请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六、公示。(一)公示时间:****年*月**日(星期五)至****年*月**日(星期四),共*个工作日。(二) 登记。各供应商如对本项目公示有意见,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江门市建设路**号,联系人:梁超峰,联系电话:****-*******,传真:****-*******。(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江门市堤西路**号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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