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浦口区顶山南门老城改造一期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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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区******(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浦口区顶山南门老城改造一期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编号:PKZC-****GK****、项目内容:浦口区顶山南门老城改造一期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集中勘查现场时间: ****年 * 月 **日*:**-**:**(过时不候),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口区江浦街道文昌路**号)(具体地址请咨询采购人)。请相关供应商准时参加。报名当天,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必要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知*.*)等资料前往现场报名签到并勘察现场(各报名企业自备交通工具)。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报名并考察现场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报名签到簿为准);采购人将对报名供应商的资质进一步进行审核,采购人有权要求报名供应商的法人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进行确认,报名供应商如不配合审核将取消投标资格。联系人: 邓工 电话: ***-********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交纳办法: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采用本票、汇票、电汇(网上支付以采购中心确认到账为准)和同城转账支票形式缴纳保证金,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下午**:**-**:**,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号楼一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凡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文件编制及接收人:刘磊 联系电话及传真:***-********;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号,浦口区财政局 邮编:******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保证金汇款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