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佛山市禅城区昊锨五金厂,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39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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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佛山市禅城区昊锨五金厂:  本委受理申请人胡玉梅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佛禅劳人仲案字〔****〕****号),胡玉梅要求你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元、医药费***元。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告知书以及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本案定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在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南庄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南庄仲裁庭(南庄镇南庄大道西*号)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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