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凤阳县刘府镇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三标段)澄清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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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凤阳县刘府镇****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刘府镇****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编号:czfygc******-***)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问:我单位有项目经理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是否可以作为项目经理使用。人员有聘用合同及退休证。参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说厅关于退休人员参与工程投标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问题的答复要求: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因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体证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项目经理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答:因考虑到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常驻现场等现实要求,为降低各类安全隐患发生的可能性,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不接受退休人员,社保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阳县刘府镇交通路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大道凤凰熙岸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办理流程公开提交申请提交人: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秒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秒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附件: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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