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人民路高排管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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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高排管涵改造工程本招标项目人民路高排管涵改造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含中央、省、市补助),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区工务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综合说明: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人民路高排管涵改造工程,招标编号为:JQZB-CS-********,建设内容包括人民路高排管涵改造工程的全部内容,总造价约***万元;招标范围:包括人民路高排管涵改造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施工工期:***天(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要求:国务院令第***号;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等相近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交标书截止日期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备案证(咨询电话:****-********);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交标书截止日期前办理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及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入长备案证后,方可参与投标;*、企业诚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信誉等方面的问题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按湘建建[****]***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如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万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 号:**** **** ****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人民路高排管涵改造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 ** 日至****年*月 **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年 *月 * 日(含)**:**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 ** 日上午*:**时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cn《天心区公众信息网》***.******.***.cn八、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沙市天心区工务局联 系 人:钱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联 系 人:宋小姐地 址:长沙市黄兴北路上城金都南栋****室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