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国土告字[20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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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南翼新城龙门圩片区A地块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以完成征地及拆除地上建筑物后的现状土地出让。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起始价、成交价不包含办理土地登记的各项税费及公证费。 *、以完成征地及拆除地上建筑物后的现状土地出让。 *、该地块的空间范围和开发建设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地块范围内的管线,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方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为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入驻安溪,该地块作为我县光电产业配套商住用地,竞买人应是在安溪境内建有(含在建)**万平方米以上光电行业工业厂房的企业。报名时应提供土地使用证、光电行业工业厂房立项文件,已建成的应提供房产证,在建的应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和报建审批手续。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安溪县新华路***号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安溪县新华路***号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安溪县新华路***号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三)开发商必须无偿提供已建成住宅*****平方米及店面(应位于一层)****平方米给龙门镇政府作为拆迁安置用房;(四)开发商必须在龙门镇金狮村(龙门自来水厂南侧)负责投资建设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的龙门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龙门镇人民政府按照每平方****元回购,具体建设标准和回购细则详见项目开发说明;(五)具体的规划用途、详细指标及开发要求按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安溪县南翼新城龙门圩片区A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安建〔****〕***号)及开发说明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安溪县新华路***号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安溪支行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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