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大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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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英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大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款、第*.*款的规定,结合有关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现就英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大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第四章第**.*款 “英山县新农合大病商业医疗保险采购量化评分标准”中的商务比选因素及其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年长期险**********年短期险自留保费增长率、分支机构****年纳税情况三项比选因素。 *、保留的比选因素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保险公司****年注册资本金(配分*分):**亿者计*分;≥**亿但≤***亿者计*分;≥***亿者计*分。 (*)保险公司****年偿付能力充足率(配分*分):﹤***%者计*分;≥***%但﹤***%者计*分;≥***%者计*分。 (*)分支机构****年经营业绩(配分*分):按照保费从高到低顺序排名,第一名*分,第二名,*分,第三名*分,第四名不得分。允许排名并列。 (*)分支机构履约及服务(配分*分):理赔服务优良计*分;较好计*分;基本可行计*分。不满足则计*分。 (*)分支机构硬件保障(配分**分):在英山境内设有分支机构的计*分;服务人员、服务场地、服务网络、服务设备优良、赔付时间体现快捷、便民、高效的计*分,否则酌情给分。 二、本修改通知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三、本修改通知通过英山招标投标网发布,并电话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查阅。采购人不再另行发放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