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广东省惠州市港务管理局17米引航艇监造项目(重新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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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受惠州市港务管理局的委托,拟对惠州市港务管理局**米引航艇监造项目(重新采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获邀请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现将该项目的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标书电子版下载),公示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事项如下:一、采购项目编号:****-****SZTCB***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港务管理局**米引航艇监造项目(重新采购)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五、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选的供应商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内容分包给其他企业完成。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惠州经营部(惠州市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七楼)现场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人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采购文件)。七、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年*月**日**时**分。八、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七楼(******惠州经营部开标室)。九、商定时间:****年*月**日**时**分。十、商定地点:惠州市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七楼(******惠州经营部评标室)。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惠州市港务管理局联系人:曾薇 联系人:罗小姐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联系地址:惠州市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七楼 联系地址:惠州市邮编:****** 邮编:******开户银行:******惠州市分行账号:********************户名:******惠州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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