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创新诉前调解机制 推进融合法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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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人民法院受理******于****年签订集装箱租赁合同,至****年**月,因未及时支付租金,原告催讨被告欠租****多元未果,遂诉至法院。由于双方均为民营企业,为促进双方企业持续合作发展,维护良好营商环境,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融合法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从双方当事人立场出发,积极化解矛盾,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租金,将纠纷一次性化解。近年来,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小事不出格矛盾就地解”目标,切实推进“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机制,积极加强融合法庭建设,将融合法庭作为人民法庭功能的延伸,在全区合理布局,在人口集聚、纠纷较多的重点镇村先行建设,最终实现辖区镇村全覆盖。同时,按照“场景共用”建设思路,与镇(区)为民服务中心或村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共用融合,以“一块显示屏、一条数据线、一台电脑终端”的最小投资成本快速完成阵地建设。截至目前,在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金城镇、直溪镇等处共组建融合法庭**个,切实将发动群众化解矛盾和依靠群众实现自治的“前哨阵地”扎根基层。自今年*月融合法庭进驻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件,调撤率超**%。金坛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李萍表示,金坛法院将融合法庭与现有龙城e诉服务中心、金天平法官工作站相结合,将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职能延伸至村镇,推动实现矛盾“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在群众“家门口”将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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