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天台县石梁镇农特产综合服务中心三楼市场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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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场地概况:天台县石梁镇农特产综合服务中心三楼市场面积约 ***.** 平方米,经会议讨论通过,拟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外出租承包,具体事项通告如下:一、承租期:*年。二、租赁要求及经营方式:*、承租方不得在经营区域内制造噪声及其他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承租方取得房屋租赁合同后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不得改造房屋结构,装修方案需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范围需在批准的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经营。*、如遇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租、分租,房屋到期后所有装修、装潢一律不予补偿。*、中标人需提供一份由招标人认可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证明。三、投标底价及付款方式:*、投标底价:租金投标起始价每年******元,招标人设定保留价(开标时公布)。*、租金要求及租金支付时间:支付周期为按年支付,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一个月内支付下一周期租金。四、投标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天台县范围内拖欠租赁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五、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时间上午*:**—**:**,下午*:**—**:**。六、报名地点:******【天台县-和合北路天台泰和开元大酒店东侧约**米】,报名费(含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不退还),报名时请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带有效的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七、招标方式:采用明底暗标,租金投标起始价每年******元,招标人设定保留价,投标报价低于保留价作无效标处理。当投标人投标报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时,以提出最高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若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成交并签约或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若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一次性竞价方式组织交易。八、投标保证金及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万元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期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合同期满后*个工作日内退还承包人(不计息)。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开户行:农商银行石梁支行,账户名称:天台县石梁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夏新浩 ,联系电话:***********/******。未中标者投标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截止投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未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的视为自动弃权。九、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应对承租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报价和签署租赁合同所需的资料,如有踏勘现场需求请联系夏新浩,联系电话:***********/******。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十、咨询电话:招标人:天台县石梁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夏新浩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美华联系方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