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高密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高国土资告字[2013]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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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月潭路西、龙泉街北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备注: 挂牌起价:**万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其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竞买人参加本次公开出让活动,应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和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工商部门出具届时法人的出资人和出资构成比例等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还需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状况等相应证明(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到住建局开发办出具,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状况到住建局行业管理科出具);*、法人(自然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竞买时,在竞买申******,且新公司必须是完全法人(自然人)独立投资注册成立。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高密市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高密市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高密市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地块竞买需配建回迁安置房*****㎡,由高密市密水街道办事处以成本价回购;****-**-**地块需配建回迁安置房*****㎡,由高密市密水街道办事处以成本价回购。(*)****-**-**、****-**-**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竣工;****-**-**、****-**-**至****-**-**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开工,开工后两年内竣工。(*)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办理计划、环评等手续,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呈交国土资源局。(*)各地块的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和山东省产业政策以及环境保护要求,投资强度符合相关要求。(*)各地块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由竞得人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费用自理。(*)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时,需再次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届时法人的出资人和出资构成比例等证明文件,如出现变更出资人和出资比例的行为、出资人和出资构成比例与联合竞买申请不一致、出资人和出资比例发生变化的,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拍,出让方有权解除土地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高密市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联 系 人:侯娟联系电话:****-*******开户单位:高密市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高密支行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