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大涌镇卓山、旗峰路交通设施交通标线、标牌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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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报价人:中山******于****年*月**日 发布的大涌镇卓山、旗峰路交通设施交通标线、标牌工程项目(项目编号:ZSYXCGXJ*******)的询价公告澄清如下:*、原询价文件中第一部分询价邀请函中的“二、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人为国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交通设施或交通标志施工)内容澄清更改为*、报价人为国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交通设施或交通标志施工)。*、原询价文件中第六部分商务资料表中“报价人资格条件:*、报价人为国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交通设施或交通标志施工) 内容澄清更改为*、报价人为国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交通设施或交通标志施工)。本文件共*页,原询价文件与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询价文件为准。请各报价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和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特此公告。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大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电 话:****-********联 系 人:袁先生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地 址: 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幢二层**-**卡电 话:****-******** 传 真:****-********E-mail: zsqywzb@***.com联 系 人:梁小姐中山******已收悉澄清通知共* 页,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文件的内容,将按询价文件及本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人盖章:报价人代表签名: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