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导调监控系统采购意向公示(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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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大学物资工程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导调监控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一、项目概况: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需求概况初步技术参数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导调监控系统本项目通过对场区室内外部署音视频采集设备,实现对室内区域的音视频采集传输和室外立杆部分的视频采集传输,最终将音视频传回至本单位导调大厅。详见附件**.*******年*月二、报价方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服务技术参数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递交要求:(*)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针对初步参数的“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自拟)”;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提出的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反馈的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公章,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将视反馈情况做出书面回复。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黄老师 ***********五、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递交的资料,我单位将不再受理。附件: 初步技术参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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