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00012013150014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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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招标代码:************** ******受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为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招标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资金*.*招标范围: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并负责该设备的调试及售后服务(具体详见设备清单及图纸)*.*交货地点: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质量标准:优质*.*交货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若是生产制造厂商的,注册资金必须****万(含****万)以上,并在沈阳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生产制造******,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附件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若是代理商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企业需另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原件,不接受代理商与制造商或获同一制造商授权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必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需提供辽宁省内法院同类设备采购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及截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管理体系认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加盖公章)。(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需法人签名的要加印法人章),*********房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南楼二楼开标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招 标 人: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联 系 人:张旭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联 系 人:张力敏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