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拉关于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资质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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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第一师阿拉尔市垃圾处置管理导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办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备案的通知》要求,师市城市管理局对申请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相关资料进行资质审查和实地勘查,确认阿拉******等**家企业**辆渣土车符合相关要求,予以登记备案,具体如下:一、已办理资质备案企业及车辆清单二、备案期限此次资质备案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满后重新进行复核。三、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资质备案企业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实施城市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阿拉尔市双拥路****号师市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