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GZMC2012-SC-G005)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石城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受石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年**月 **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变更事项:原文件:(四)招标文件的购买:各投标人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下午**:**~**:**(上班时间)至******现场(地址:石城县东城清华苑B栋*号三楼 联系人:巫爱兰***********)购买。标书工本费为***元/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为维护开标现场纪律,每个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名人员参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次采购须收取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须在****年**月**日**:**前(到帐时间)之前以现金进账或转账方式向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账户名称: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石城支行,账号:*******************)缴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取。在定点维修年限期间,中标者如无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在协议期满后**个工作日,无息全额退还。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四)招标文件的购买:各投标人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下午**:**~**:**(上班时间)至******现场(联系人:巫爱兰***********)购买。标书工本费为***元/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为维护开标现场纪律,每个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名人员参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次采购须收取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须在****年**月**日**:**前(到帐时间)之前以现金进账或转账方式向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账户名称: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石城支行,账号:*******************)缴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取。在定点维修年限期间,中标者如无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在协议期满后**个工作日,无息全额退还。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