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闵行区环境监测一站2013年度空气自动子站运行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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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环境监测一站******对闵行区环境监测一站****年度空气自动子站运行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编号:闵采招****-***(二)项目名称:闵行区环境监测一站****年度空气自动子站运行招标项目(三)招标内容及数量:****年度空气自动子站运行 壹家(四)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元二、投标资格(一)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cn或***.******.***.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二)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三)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四)在上海市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五)有足够的熟练掌握环境空气采样、分析设备维护技能的技术人员;(六)投标单位在上海地区有三年以上VOC特征因子空气自动子站的运行管理经验;(七)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号)及闵财政库[****]**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一)营业执照副本;(二)税务登记证副本;(三)上海市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四)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五)上海地区三年以上VOC特征因子空气自动子站的运行管理合同;(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四、报名时间、地点(一)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二)报名地点:******(三)发售文件:报名截止后出售招标文件,每本***元,售后不退。五、联系方式采购人:闵行区环境监测一站详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凌路***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联系人:吕拥军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号美丽园大厦**楼联系人:陈喆仡、徐迪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号联 系 人:潘梅蓉联系电话:********-****传 真:********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号)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拒绝接受投标文件或者作无效投标处理。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转****。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或者招标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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