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安徽省宁国经开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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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经开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经开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号***室L区**号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宁国经开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技术服务。服务范围:宁国经开区获批全国第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园区,建设期为三年,****年至****年。在三年建设期内提供专业化指导,落实各项试点任务,高质量完成试点年度工作报告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共同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宁国经开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园区建设结束(三年建设期,****年至****年)。服务标准:所有检测报告须达到相关行业标准。五、评审专家名单:夏海军、尹述详、章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钓鱼台路*号、宁国市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钓鱼台路*号
联系方式:章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国******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号
联系方式:付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付工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最后报价书.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